强化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了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组成3个督查组,分赴各旗县区开展相关工作。日前,第二督查组工作人员深入石拐区督导检查。
督查组按照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以及药品监管等领域督查要求,先后深入石拐旧区农贸市场、内蒙古龙沣食品研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邦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第十五中学学校食堂、包头市天泰药店、包头市翔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富耀店等地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对生产经营场所“五有三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摄像设施配备,所有人员测体温、扫健康码并佩戴口罩出入,药店必须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实名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发现,个别食品经营主体存在索证索票不规范,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不合格;个别药店对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不到位,店内未设立隔离间,外用药标识不符合要求,处方药销售未留存处方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经营主体限时整改,并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帮助经营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应树立用良心做放心食品(药品),用诚信树品牌企业的理念,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市场监管人员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用最严格的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底线,用最严厉的处罚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肃的问责推动依法履职尽责。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努力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证市场秩序平稳,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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