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皇甫美鲜 海军)10月27日至28日,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会议在乌兰察布市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自治区民委主要负责同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刻分析了我区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了我区下一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新时代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会议宣读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关于命名第六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的决定,并为第六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代表颁发命名牌匾;乌兰察布市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君新村社区、包头市青山区、呼伦贝尔市儿童福利院等部分示范区示范单位作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先后深入集宁区和察右后旗,观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瞻仰了为民族地区解放事业作出丰功伟绩的革命先烈,目睹了该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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