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稳就业、促就业”部署要求,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发〔2020〕46号)要求,石拐区将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工作。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人数
2020年全区计划招募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220人。
二、招募对象
(一)2020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内蒙古包头市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
2.不具有包头市户籍,但在石拐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可以报考;
3.符合应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应聘者年龄均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此次招募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日常工作基本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二)服务基层项目生
1.“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按照发布招募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办理录用手续、岗前培训八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开招募信息
通过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aotou.gov.cn)和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iguai.gov.cn)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2020年石拐区公开招募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简章》,简章公告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0月2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凡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人员前往现场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2.报名资料: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人员注意不需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的报名表2份。不具有包头市户籍但在石拐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报考材料复印件均需报考人员报名前由本人签字并标明“此件与原件相符且真实有效”后交于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公开招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7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点: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B座211室
5.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开招募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民族信息,因个人错填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总成绩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根据招募计划人数,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超出招募计划指标,则通过加试决定最终人选进入体检范围。
(四)体检
体检由招募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照体检工作通知要求,按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根据工作人员安排分组排队进入体检场所,期间注意保持1米的间隔,按组参加体检医院体温检测等工作。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且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理。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自行离开体检地点,不得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安全。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者笔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招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录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的,在笔试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经核实后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拟录资格。拟录用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本次所招募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近期报考人员应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为避免入场拥堵、人员聚集,报考人员须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按照指示牌走报考人员专用通道。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三)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监考人员、巡考人员、考务人员及报考人员自进入考点后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报考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
(四)报考人员进入考点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电子健康码,请报考人员入场前提前准备。报考人员测量体温后须提供签署的《2020年石拐区公开招募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健康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终止)考试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报考人员拒绝提供彩色“电子健康码”和拒绝签署《健康承诺书》,不得进入考场。注意:“电子健康码”为非绿色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7天内,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或支付宝、微信等申领“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检测≥37.3℃的报考人员须到指定临时隔离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疾控部门、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专业评估,招募考试机构根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或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参加笔试;经排查无法排除新冠病毒等传染病感染的,不得参加考试,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过程中,人员间隔要至少保持1米,有序进行体温检测。
(六)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或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包人员应当通过电话主动向招募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须持有到达包头市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提供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经检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入考点参加笔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须提供到达包头市后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上述无法提供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七)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疾控部门、医疗机构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八)如报考人员在候考或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由专人负责带到临时隔离考场进行笔试,并按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九)报考人员进入考点前以及考试后,要保持1米的距离,考试结束后走报考人员通道,依次离开考点,不得扎堆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安全。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人员的指挥,违反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服务管理
1.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为2年,主要从事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理、基层党建、扶贫等领域的工作。
2.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服从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服务单位报石拐区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
3.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与石拐区人社局及服务单位统一签订服务协议,实行统一管理和考评。
4.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与服务单位在职人员享有同等休假、培训权利。服务期间退出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5.由招募领导小组研究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分配方案,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如不服从分配意见,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1.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实行月薪制,岗位补贴标准为2950元/月(含“四险”个人缴纳部分)。
2.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享受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待遇。
八、其他要求
1.招募期间有关具体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布信息,影响个人考试等事项的,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请报考人员扫码关注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2.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招募领导小组反映或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以单位名义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凡匿名反映或举报情况的,不予受理。
3.招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募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咨询电话:0472—8728182
监督电话:0472—8728229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来源: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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