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包头市人社就业部门获悉,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我市进一步扩大了失业保险政策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根据最新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按我市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牧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按照我市城镇低保标准发放。
符合条件人员可关注包头市失业保险中心公众号,按照服务事项中个人申领流程进行网上申报。
此外,我市还进一步延长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发放标准为第1-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按规定标准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超出24个月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据工作人员介绍,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就业部门专门开通了移动手机端申领渠道。申领人员可使用手机浏览器识别二维码或直接打开以下网址:http://btjyj.cn/u/cms/btjycyw/202009/30111907b78s.apk,安装内蒙古12333APP,进行注册,并按以下流程进行申领:(一)点击“我的”,选择“立即登录”进行注册;(二)注册完毕后,可通过输入密码方式或点击“生物认证登录”进行登录;(三)登录成功后,点击“服务”;(四)选择“失业保险”,按照所申领事项,点击“失业保险补助金申领”;(五)如实对自动调取内容进行核实,并对空缺项如实录入,其中失业原因可不填;(六)点击“下一步”,上传银行卡或社保卡正反面后,点击“提交审核”;(七)提交成功后,在“我的”中“业务进度查询”了解审核进度。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申领人员,以上申领事项办理时,本人对所显示的内容要逐一进行核实、确认,确认无误的,再进行后续操作。
全媒体记者:张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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