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建厅在我市开展了为期3天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组由自治区住建厅刘厅长带队,对方兴·衞仕府、富力院士廷二期、阳光国际新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楼及公寓楼项目、中朵·上东郡5项工程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各项目建参责任主体能够较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场质量行为总体可控;如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教学楼及公寓楼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及质量责任履行情况较好,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在检查过程中,也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市场行为方面,施工、监理单位资料滞后,施工单位与劳务单位合同签署不严格;二是工程实体方面,工程施工作业面部分钢筋锚固长度不符合规范与图集要求,模板钢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条件试块标识不完整,未在代表部位留置;三是部分工程施工资料滞后,签认不及时,施工日志无实质内容,施工原始记录部分内容不真实,隐蔽验收记录内容填写不全面,钢筋复检报告中未体现炉批号等。
针对检查结果,检查组提出,要加强外进队伍的管理,加强参建各方市场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为前提做好复工复产,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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