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现有苏木乡镇39个,街道48个,嘎查村527个,社区277个。近年来,包头市持续深入推动民族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先后在87个苏木乡镇、街道设立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实现了全覆盖。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由苏木乡镇、街道统战委员分管或直接负责,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负责联系服务民族宗教工作助理员。通过全市87个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向全市814个嘎查村、社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助理员发放每人每年1800元的工作补助。组织助理员参加各级各类民族工作培训。
积极服务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脱贫攻坚。建立了少数民族“6表4册”工作台账,准确掌握辖区少数民族贫困情况、就业培训、流动人口来源等20多项基本数据,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近年来,累计为104名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就业技能培训,帮助680名少数民族大学生实现了就业,为846名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各项服务。
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一周两月”活动。“一周”即将每年7月份的第一周确定为全市“民族蒙古语文法制宣传周”。“两月”即将每年4月份确定为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将每年9月份确定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全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每年按照“一周两月”活动安排,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让各项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民委《关于推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 企业 社区 乡镇 学校 寺庙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七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到目前为止,包头市共创建命名旗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166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400家。从中涌现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家,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家。成功打造了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4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