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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辆电动新能源公务用车投入使用

8月18日,146辆全新的蓝白相间电动新能源警务用车展现在市民面前,这是包头交通投资集团为市公安局交付的电动新能源车。

据了解,电动新能源汽车具有车辆智能化水平高、维修保养成本低和综合性能优越等特点,是理想的公务用车车型。“这次为市公安局交付的电动能源车是威马汽车,它是一款非常智能的汽车,可以通过手机APP远程控制和监控汽车,司乘人员也可以通过语音与汽车互动。汽车一次充电,续航里程可达520公里。”北京龙和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李军峰说道。

交投集团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了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公务用车更新迭代的新思路。同时,结合降低能源安全风险、推动节能环保以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等相关政策和要求,选用了国家全力推广和倡导的电动新能源汽车。

“首批市公安局电动新能源公务用车的投入使用,将为我市各类车辆的新能源替代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也将为我市更好地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和打赢蓝天保卫战起到积极作用。”交投集团董事长张磊说。

交投集团车辆运营公司总经理刘志明介绍,下一步,交投集团将采取多种形式,个性化定制的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下一步,我们的目标是在近两年内,包头市各旗县区、委办局电动新能源公务用车占比达到50%。”刘志明表示。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宫伟恩 梁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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