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全区文旅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文旅产业恢复发展,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免房租、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减免企业税费等。2020年,鼓励盟市对文旅企业承租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减免下半年房租。 二是加大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企业贷款贴息力度等。对文旅企业年内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 三是大力提升旅游品质,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创造文旅消费新亮点等。四是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减免旅游景区门票,激发文旅市场消费等。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2020年内到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一律免收门票;对当年参加高考和中考的中学生,年内到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一律免收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年内门票价格一律按照50%予以减免;实行市场调节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鼓励参照实施门票优惠;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旅游景区门票全免。免除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助。五是加大旅游宣传推广,打造文旅形象品牌, 利用好互联网新媒体宣传,并组织开展专项营销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旅行商、有影响力的专家、旅游达人等到内蒙古采风,提高内蒙古旅游吸引力。 (记者 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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