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被称为“生命热线”
群众有困难的时候
总会第一时间想到拨打110求助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可以随意报警
浪费警务资源
7月28日0时24分,公安榆阳分局孟家湾派出所、刑警大队同时接到110指令:手机号为1328973****报称自己的车辆被砸,车内所放10万元现金被盗。接到指令后孟家湾派出所与刑警大队迅速联系报警人,然而对方号码始终无人接听。
数次联系无果后,孟家湾派出所迅速将此警情汇报上级领导,同时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在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民警迅速查清报警人详细信息并及时赶到“案发”现场,查清了此“盗窃”案的来龙去脉。
经查:2020年7月28日0时24分杨某某酒后将自己的银色大众牌轿车副驾驶车门玻璃砸碎,并向榆林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谎报警情称:自己的车辆被砸,车内所放10万元现金被盗。报警后杨某某担心受到法律制裁一直躲藏,后经办案民警多次传唤,于2020年7月30日杨某某主动至孟家湾派出所承认错误、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依法将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报假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110是群众紧急求助的生命线,24小时全天候服务。凡拨打110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滋扰公安机关正常秩序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还占用、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甚至有可能导致公安机关延误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宝贵时间。对于谎报、恶意骚扰、滥打110电话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榆阳公安 孟家湾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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