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巡逻接处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临河区利民街回民小二楼附近,有一名男子无故阻拦过往车辆。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在现场看到,路上停着多辆汽车,并找到了报警人张某某。张某某称,有一名身穿白色半袖的醉酒男子无故拦住他的出租车,并用铁棍把他车前机盖和挡风玻璃砸坏了,民警根据报警人及现场证人的指认,很快就在回民小二楼附近将醉酒男子抓获。经过现场勘查及询问,民警共找到7辆不同程度损伤的汽车和1辆被砸坏的电动车,民警及时固定了证据并联系被害人到巡逻接处警大队进行报案。
一段时间过后,醉酒男子也终于清醒了一些。经过民警询问得知,醉酒男子叫高某某,30岁,无业,他说当晚和4个朋友一起到临河曙光西街吃喝,具体喝了多少酒不记得了,散场之后发生了什么也都不记得了。民警当即给高某某播放了当时现场的监控录像及被害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高某某看完后承认视频中阻拦、打砸车辆的男子就是他。
证据显示,高某某醉酒后在临河区利民街回民小二楼附近无故阻拦过往车辆,并手持铁棍将过往车辆及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和一辆电动车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高某某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后经初步鉴定,高某某损坏的其中一辆汽车的损失价格为人民币3500余元,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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