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退休人员2020年基本养老金调增补发工作陆续到位。有退休人员拨打电话,就基本养老金具体调增数额进行咨询。7月27日,自治区社保局举例予以解答。
宁东某煤矿企业退休人员邓先生到2019年底71岁,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俗称“工龄”)29年2个月,2019年底基本养老金3404.51元。按照我区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宁人社发〔2020〕68号)规定,他每月调增基本养老金为200元。调增的养老金各部分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部分:定额调增每月增加50元。
第二部分:挂钩调增135元(分两块)。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前15年每月增加2元;16年以上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照1年计算。即,15×2+(30-15)×3=30+45=75元;
二是与本人2019年底月基本养老金挂钩调增,2000元(含2000元)的按30元调整;2000元以上的,在30元的基础上,每满100元(不满100元的按100元计算),企业退休人员调增2元。即,30+[(3500-2000)÷100]×2=30+15×2=60元。
第三部分:倾斜调增15元。2019年底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一类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即,10+5=15元。
邓先生2020年基本养老金每月调增总额:50+135+15=200元。
(新消息报记者 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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