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
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
听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
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汇报
石泰峰主持
7月17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听取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汇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现在我区已经全面进入防汛关键期,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事关重大,丝毫不能掉以轻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抓好防汛救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大江大河内蒙古段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制定完善防汛救灾工作预案,加强抢险物资和装备储备,加强值班值守和灾情信息报送,做好防汛救灾的充分准备。要突出黄河等重要河流、重点防洪设施和洪涝灾害易发多发地区,认真开展各类险情隐患排查除险工作,确保隐患和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精准做好受灾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各级领导干部要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重大的政治任务,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必须做到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见行见效。要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反复研读、反复领悟,融会贯通理解、联系实际思考,不断在领会精神实质上有新感悟、在深化思想认识上有新进步、在贯彻落实的能力水平上有新提升。要全面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一项一项对照检查、盯办落实,经常性检视、下大力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每一个重要指示要求都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抓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对贯彻落实工作实行项目化推进和台账式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措施有力有效推进。要运用好督促检查、考核考察、巡视巡察、监督执纪问责等手段,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调动发挥好广大党员干部奋发有为抓贯彻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苏敏 班布尔 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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