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的营商环境不断得到各方客商的认可,认可的背后得益于包头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等上的大刀阔斧。
我市通过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完成2020版权责清单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共涉及33个部门的6892项行政权力,较2019版减少96项。同时,梳理确认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43项、公共服务事项220项、涉审中介服务事项52项、“互联网+监管”事项748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84项。
通过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包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2019以来,已承接国家和自治区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73项。在清单调整过程中,同步开展“三减两优”工作(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流程、优服务),并对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等要素进行全面精简、优化和规范。自治区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显示,包头市“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等事项的平均办事环节、时限和要件较上年分别压缩36.7%、53.3%和44%,营商环境整体满意度由83.3%上升到94.9%。
我市不断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认真落实《行政备案条例》,将市级91项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变相审批行为。同时加强行政许可监督评估,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完善行政权力设定和运行监督体系,通过效能考核监测平台,对行政许可的法定时限、承诺时限、考核时限、实际办理时限“四条线”进行严格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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