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5日至11月5日,自治区党委派出12个巡视组,重点围绕“四个落实”,精准聚焦脱贫攻坚,对18个区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对6个旗县开展了巡视“回头看”。2019年12月中下旬,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意见后,各党组(党委)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安排布置整改任务,推动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针对扶贫工作有松劲现象问题,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对全部贫困户信息进行了再核实,择优选派215名干部驻村帮扶,为286户贫困户发放贷款1415万元,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追究刑事责任1人,对失职失察相关公职人员,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4人。
锡林郭勒盟正蓝旗针对贫困户饮用水质量不达标、延期支付医药费等问题,为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解决了安全饮水问题,建立报销药费“随申报随报销”制度,对社保部门有关公职人员,撤职3人,留党察看1人,降级2人;对“吃空饷”和违规兼职等问题,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追缴多发工资7.7万元,将“吃空饷”和违规兼职问题列入旗委巡察工作重点内容。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针对企业尾矿工业废水直排河道问题,责令企业停产,拆除私设管道,就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时任环保局局长予以免职;对欠缴人防易地费问题,追缴资金1000多万元,对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不力的责任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针对违规采矿治理不彻底问题,分别给予2个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和诫勉谈话,责令3家矿山停产整顿,完成10家矿山企业防尘设施建设;对违规重复领取公租房实物分配和租赁补贴、滞留征地补偿款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党内警告4人,政务警告2人,诫勉谈话3人,征地补偿款全部发放到位。
兴安盟扎赉特旗针对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不扎实问题,制定了“菜单式”产业扶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巩固24大项、47小项扶贫产业“菜单”,累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3.7亿元,脱贫产业贫困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举办升学宴、乔迁宴、违规发放福利费等问题,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6人,收缴资金47.9万元。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流程,推行项目审批网上办理,对旗直部门、苏木镇政府和综合服务大厅进行了明察暗访,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对执纪监督不够有力问题,开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基层“微腐败”大清扫专项行动,旗纪委监委干部从接待“上访”变主动“下访”,排查信访问题9件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8件次。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针对研究谋划脱贫攻坚不够深入问题,制定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意见,对各盟市旗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力度,确保中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落地;对政府引导基金使用不当问题,进一步加强绿色农牧业发展基金管理,规范各地区专项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企业经营和基金进展报告制度。
自治区能源局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能源建设指示精神缓慢问题,局党组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具体措施,编制完成了现代能源经济规划,全力推动能源经济建设;对煤炭能源产业结构不合理、粗放发展问题,制定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和淘汰煤电落后产能计划,加快推进煤制气、煤制油等项目建设,推动煤炭产业链往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针对推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不到位问题,积极推进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奖励机制建设,开展“乌兰夫蒙古语言文字奖”等表彰活动,研发推广了《随心学蒙古语》网站;对少数民族资金管理使用督促监管不力问题,督促各级民委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通过实地指导调研等形式,推动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化,确保资金发挥应有作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才是第一资源”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与自治区编办联合出台“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办法,对引进的38名优秀人才给予748万元引导性科研经费支持;对窗口单位服务意识不强问题,在人社系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自查自纠,探索实施“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经办”服务模式,在全区范围内取消社保卡合作银行地区限制,将受理、申领周期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针对治理过度医疗、虚构医疗服务、挂床住院、盗刷医保卡等成效不明显问题,组织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902家,约谈限期整改577家,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185家,通报143家,处理违规参保人员44例,追回医保基金3000余万元;对全区医保支付结算、医保基金收缴等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加快推进全区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启动医保电子凭证项目,10家医院和1000家药店将在今年下半年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缓慢问题,建立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办证难、入住难、回迁难”等问题的具体责任部门,截至目前,全区累计解决各类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2370个;对厅机关厉行节约意识不强问题,严格控制机关经费支出,对公务出行、会议和日常办公经费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杜绝铺张浪费。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不到位问题,加大推动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力度,纳入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7户,通过清理整合、改制重组完成75户中小企业脱钩改革;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问题,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检讨,细化完善了配套政策措施,严格规范会议活动、差旅费管理、婚丧喜庆报备等制度。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针对落实交通运输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仍有差距问题,持续推进贫困地区项目和资金保障力度,2020年全区计划开工建设贫困地区二级以上公路6800公里,占全部项目81%;对违规兼职取酬、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了往来款专项清理工作,给予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资金6万余元。
自治区水利厅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问题,完成饮水安全保障投资约16亿元,开展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大排查,解决了42个旗县、54万人饮水氟超标问题,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实现受益人口63.2万人;对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不严格、违规占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用餐卡等问题,追责问责4人,追缴资金27.8万元。
自治区农牧厅针对推动现代农牧业产业化措施不够有力问题,制定加快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蒙字号”品牌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抓好9个国家级特优区规范管理;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协调不够、办法不多问题,协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财政厅,从2019年至2022年每年扶持497个嘎查村发展集体经济,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东改革。
自治区审计厅针对推动重点工作不力问题,制定了落实“两统筹”工作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对利用好政策跟踪、经济责任、财政审计“三大板块”和统筹审计资源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对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工作责任清单,积极推进“五化协同、大抓基层”和建设“最强党支部”工作。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针对超载过牧、旅游开发破坏草原等问题,在全区开展了2次草原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盟市建立台账、专项整改,目前矿山类项目整改完成1367个,旅游类项目整改完成65个;对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规模化林场建设,与银行议定政策性金融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合作协议,落实资金3.41亿元,目前已完成营造林47.7万亩。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领域“四个最严”指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约谈了相关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对标准体系建设、蒙字标认证、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执法问责等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5人,追缴资金51.5万元。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针对协调推进金融机构和盟市旗县加大扶贫力度成效不明显问题,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存量贷款“挂牌督战”专项行动,联合扶贫办、财政厅等部门与3家银行签署精准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承诺书,推动了能贷尽贷、用途规范、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10余项政策落实到位;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不到位问题,组织协调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建立了农信社系统流动性风险互助基金,及时采取约谈、风险警示等早期纠正措施,推动高风险机构加快风险处置。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针对落实“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批示精神,以易地建设费为切入口,扎实推进全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干部干事创业精神不足问题,调整相关处室负责人,持续整治“四官”问题,坚决纠正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作风,着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自治区信访局针对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到位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办全区信访局长培训班,出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的意见;对持续纠正“四风”力度不够问题,责令相关人员作出检查,修订完善干部出差管理制度,规范出差审批和报销等工作。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针对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提高过剩行业市场准入标准,严格化工项目和园区建设要求,强制淘汰落后设备,推动企业和园区加快转型升级;对推动金融机构解决企业融资难力度不够问题,梳理出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项目798个,通过持续对接金融机构,为587户中小工业企业解决资金需求94.8亿元。
强化整改落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是十九届中央巡视释放的一个鲜明信号,落实中央精神需要持续发力,做好巡视整改永远没有尽期。被巡视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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