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市2013年至2019年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中(含民用建筑类及工业类),未办理人防工程行政审批手续的和已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但人防工程未开工建设或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以及未对人防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等项目建设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前,要积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主动到当地人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人防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市人防办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相关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和法人,启动多部门联合惩戒。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区(含高新区):
张晓伟 15647286258
土右旗:刘建业 13347183827
固阳县:杨永峰 13848272393
达茂旗:马海东 13847267733
石拐区:范 磊 13848827340
白云区:赵锦荔 13009543238
包头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日
来源: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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