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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不断回暖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宏观调控精神,全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全面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结构,房地产市场呈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2020年初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商品房交易量同比出现大幅下降现象。目前,随着《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效应的不断释放,以及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中介机构门店的全部复工复产,我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不断回暖。

          一、房地产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规模下降

截至2020年5月底,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123个,建设规模2563.5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为1145.14亿元、施工面积1583.3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6.49%、增长5.79%、减少9.5%,其中:新建项目13个,建设规模209.6万平方米,施工面积5.86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0.12%、85.08%;续建项目82个,建设规模1802.63万平方米、施工面积1266.7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8.97%、9.48%。

(二)新建商品房供应略有下降

2020年1-5月,全市上市商品房项目44个,批准预售商品房10485套、面积123.2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18.49%、17.1%,其中:新建商品住房9131套、面积112.4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14.63%、13.94%;新建商品非住房1354套、面积11.0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37.55%、39.57%。

(三)新建商品房销售降幅逐月收窄

2020年1-2、1-3、1-4、1-5月份,全市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分别为20.91、51.39、90.99、131.44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55.95%、38.7%、25.99%、15.93%,新建商品房销售逐月上升,预计进入2020年6月,随着2020包头首届商品房网上展示交易会的举办,我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降幅也将继续收窄。

(四)新建商品房库存略有上升

截至2020年5月底,全市可售新建商品房68121套、面积751.29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19年底增长1.96%。其中:可售新建商品住房35614套、面积448.68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19年底增长1.95%,去化周期14个月,处于10-18个月的合理区间;可售新建商品非住房32507套、面积302.61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19年底增长1.97%。

(五)二手房交易降幅逐月收窄

2020年1-2、1-3、1-4、1-5月份,全市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分别为16.47、30.41、48.38、73.5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44.17%、29.57%、34.48%、25.89,二手房交易逐步上升,预计6月份以后,我市二手房交易降幅也将继续收窄。

(六)新建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

2020年1-5月全市、市五区新建商品住房房价中位数分别为6776元/平方米、7061元/平方米。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价格指数,2020年1-5月包头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同比平均价格指数分别为100.1,104.5,由高到低排70个大中城市第45位、41位。

           二、采取的工作举措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工作

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会同自然资源局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制定8类18项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向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各旗县区住建局下发了做好售楼处和中介机构门店等经营服务场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4个。通过电话、微信日报方式,累计督查售楼部1462个(次);累计督查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511家(次)、分支机构6695家(次),房地产估价机构343家(次);累计督查各地区住建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180个(次)。通过实地督查方式,累计检查售楼处及中介机构门店719家、4882处.次。

(二)实施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

根据2019年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结合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科学对我市2020年房地产市场研判,拟定《2020年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及应对方案》及《2020年包头市土地供应规模建议》,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按月完成“城房指数”、“全国90个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月报”包头数据及“房地产交易市场日报、月报”住建部直报工作,及时完成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房地产市场监测报告的编制,为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牵头组织市自然资源局、人行包头市中支等部门,完成了《包头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包头市新建商品住房发展计划》的拟定、征求意见,并经市政府审议通过。

(三)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继续落实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彻底解决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虚高、价格管理形同虚设问题,从源头上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切实稳定市场消费预期。截至5月底,与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完成21个新建住宅项目的价格的备案工作。

(四)持续推进新建商品非住房去库存

在完成对全市各地区2019年度新建商品非住房去库存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区2019年底新建商品非住房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对全市各旗县区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考核指标,压实地区主体责任,逐步形成市住建局重点抓推进、地区抓落实的层级管理机制。截至5月底,共对12个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非住房项目进行现场调研。

(五)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顿

印发了《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方案》,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截至5月底,累计检查售楼场所182处/次;查看项目施累计工现场199处/次;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96处/次;走访从事二手房业务个体工商户5处/次。受理投诉举报1033件,回复1005件。

(六)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稳定社会预期

与市自然资源、统计、税务及全市各地区发改部门积极配合,定期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居民准确认识房地产市场形势,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树立理性消费观念,稳定社会预期。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工作

继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及《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所列的举措开展工作,于6月6日-7月6日期间举办2020包头首届商品房网上展示交易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

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住建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出台一城一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一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全力稳地价。二是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全力稳房价。三是建立长期稳定的住房供应机制,全力稳预期。制定出台2020年住房发展计划,有效解决群众居住需求。

(三)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完善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结合的房地产市场检查的长效机制,开展2020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定期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居民准确认识房地产市场形势,树立理性消费观念,稳定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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