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吹暖,清风正浓,昆区纪委监委以评定“清风干部”为有力抓手,进一步强化动员指导、完善动态管理、加强结果作用、坚持激励实效,尽早启动、全面部署,精准科学、稳慎有序的做好“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全面激发“清风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振全区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一是布好“路线图”,动员指导有力度、有温度。构建“3个1”全流程、全方位评定工作制度体系,以制定《昆区2019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方案》为主线,搭配一套流程图、一份答疑指南,通过明晰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解答评定工作中的常见、共性问题,使“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有章可循,为“清风干部”评定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范围“全覆盖”,全面掌握底数清、情况明。本轮“清风干部”评定范围为昆区各部门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含所属机构二级单位),并且延伸涵盖各苏木乡镇(街镇)、嘎查村(社区)及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未参评人员。考虑评定范围的扩大,昆区纪委监委坚持实效为先,联系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等部门,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评定人员数量,全面衡量评定工作重点难点,针对人员流动大、部门较多的单位,精心细化评定工作措施,做足做透做好评定工作各项环节,助推评定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激发“新活力”,动态评价强实效、见成果。本轮“清风干部”评定,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更新,达到“应评尽评、应退尽退”的效果,实现“清风引领新风,正气提振干劲”。一是“轻装上阵”,对2017、2018年度“清风干部”评定中未被评定为“清风干部”的人员进行重新评定,符合条件者评定为2019年度“清风干部”,让干部放下“包袱”继续在本职工作岗位“轻装”上阵,干事创业。二是严管厚爱,已参加2017、2018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部门单位,要分别对所评定出的“清风干部”、“清风干部标兵”进行再审核,对不再属评定范围或不符合标准的,按照“自然退出”、“审核退出”要求予以退出。
来源:昆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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