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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纪委监委:实践创新 主动作为 高标准推进审理工作联系点建设

被确定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理工作联系点以来,东河区纪委监委认真对标上级工作要求,扎实履行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责任,积极探索案件审理工作新模式新亮点,努力当好上传下达“直通车”、精耕细作“试验田”和引领带动“示范点”,不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当好信息“直通车”。充分发挥联系点在信息收集、反馈和传导上的优势,结合基层审理工作实际,及时收集反馈相关工作信息,做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基层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同时,收集、汇总自身及有关旗县区在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呈报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接受上级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精神新要求快速传导到基层,当好双向畅通的信息“直通车”。今年以来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理室“点对点”对接6次,报送信息2篇、工作经验1条,建立联系点工作台账1套。截至目前,获中纪委精准业务指导9次,接受中纪委联系点调研指导1次。东河区纪委监委在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培训班上作专题授课1次,承办全市审理工作座谈会并作经验交流发言。

种好创新“试验田”。在加强和改进审理工作、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积极打造精耕细作“试验田”。制定印发《关于建立东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交叉联审”“分片联审”“两级联审”工作机制意见(试行)》,进一步创新整合审理方式和审理力量,对症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审理力量薄弱、办案能力不足、案件质量不高“瓶颈”问题,有效推动案件高质量发展。主动承接调研课题和试点任务,围绕中纪委交办课题开展专项调研,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形成《关于基层纪检监察证据适用问题的实践与思考》的调研报告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报送,同时报送创新制度1项,为促进基层纪检监察执纪执法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积极建言献策。 

打造铁案“示范点”。以审理工作联系点为推动力,坚持高标准高要求提升案件质量,积极打造铁案“示范点”。强化制度建设,结合“铁案工程”涉及的提前介入审理、审理操作流程、处分决定执行等重要方面,先后制定东河区“乡案县审”工作办法、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三联”工作法、初核了结案件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等11项制度,确保案件审理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做实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不足,并采取现场带案培训的方式进行问题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堵塞漏洞,推动基层办案质量提升,筑牢“铁案”防线。2018年以来重新审理重点领域初核了结案件54件,提出意见建议94条,2件转立案。

来源:东河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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