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预通知》要求,为助力“精准监督年”活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于近日开展了2020年全市案件质量联评联查工作,为案件质量构筑“防火墙”。
一是严格对标,精准自查。组织市县两级案件审理室全面学习领会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求,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坚持一案一记录、一区一台账,严格对照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此次工作一方面对本委自办案件一案一评查工作进行复盘,核查审理审核意见反馈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对旗县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办结案件进行质量抽查,重点检查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和入选“三个一百”优秀案例的案件,排查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界定不清、罪与非罪认定不明等情况。
三是同频共振,确保质效。评查工作组三支“分队”同步实施,分别对市县两级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确保当面、当天反馈,提升评查效果的即时性,助推和督促保质提速整改落实,迎接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
来源: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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