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历经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入户调查、产排污核算、普查建库五个阶段,目前已进入自治区验收阶段。
为保证数据质量,包头市加强审核,在数据审核工作阶段,市、区两级普查办指定专人负责国家、自治区审核反馈整改落实工作,同时通过专家、计算机审核相结合、旗县区自审、自查的方式,严格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保证停产关闭企业的材料完整性,从而不断提高我市普查数据质量。2019年8月,国家普查办通过随机抽选包头市各类普查数据及现场复核,认定包头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达到了普查质量核查错误率小于2%的质量标准。
市普查办聘请通智网络公司、一线环保专家和环保产业公司人员,着力提高全市普查技术水平,加强普查人员力量。同时为解决旗县区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市普查办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分组对全市各旗县区进行普查技术指导。
旗县区普查办在开展入户调查过程中为解决一些企业无法入户问题,充分发挥现代高科技技术优势,利用无人机拍摄的方法,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进行调查,解决了企业无人无法入户的难题。
同时市普查办投入10万元用于提升普查档案管理工作水平,购买市、区(旗、县)两级档案管理软件11套。下一步,普查工作重心将投入到普查档案整建上传、数据发布、应用等工作中,真正做到普查数据为科学决策管理服务、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为打造靓丽北疆风景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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