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业务,经中心党总支研究决定:停止受理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本通知所称欠缴职工是指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3个月及以上未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含申请当月)。
借款申请人夫妻一方欠缴另一方正常缴存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正常缴存一方单独测算。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3日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业务,经中心党总支研究决定:停止受理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本通知所称欠缴职工是指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3个月及以上未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含申请当月)。
借款申请人夫妻一方欠缴另一方正常缴存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正常缴存一方单独测算。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3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