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包头市人社就业部门获悉,包头市将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帮扶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人员和无法外出打工的农牧民工尽快就近就地就业,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各旗县区人社就业部门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在街道社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从事排查布控、消杀防疫、就业服务、政策宣传、秩序维护、应急保障、保洁环卫等疫情防控和公共服务工作,发挥公益性岗位“防控疫情、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的作用。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因受疫情影响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人员和无法外出务工的农牧民工,优先安置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各旗县区人社就业部门要将开发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信息向社会公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进行招聘。由本人提出申请和诚信承诺,填写《包头市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申请表》,经辖区街道(乡镇、苏木)初审,旗县区就业服务局审核确定,上报拟安置人员花名册到市就业服务局备案,公示无疑议后,由旗县区组织培训合格后上岗。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间,可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岗位补贴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待遇同时享受。农牧民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不享受社保补贴。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强度、风险性可给予相应的福利补助。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的服务期限为6个月,服务期满后仍无法就业的适当延长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