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针对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存在问题,3月31日下午,市纪委监委案管室组织召开规范审批流程业务培训会,就如何更好执行《办法》中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审批文书制作进行培训。委机关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的线索管理员(内勤)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前,案管室依据《办法》规定,对线索处置流程、专题会议召开方式、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文书规范管理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逐项梳理规范,并专门制作了《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审批一览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和措施使用审批权限一览表》,突出了培训重点。
培训会上,案管室相关人员就线索处置各环节需要填写的呈批呈报表逐条逐项进行解释,对线索处置办理过程中需要召开专题会议予以明确,并对“案件监督管理6.0系统”“廉政档案系统”、“执纪监察系统”录入、统计、备份、上报数据进行了详细讲解;就审查调查措施运用、文书使用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各类审查调查措施的审批权限,强化文书使用台账管理,进一步规范了签批流程和备案管理。针对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与会者进行了热烈讨论,案管室相关人员予以答疑解惑。
会议要求,要将《办法》当成“纪律”,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环节严格按照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和措施类文书审批手续,力促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再提高再升级。
来源: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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