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范 社区》(DB1502/T007-2020)包头市地方标准发布实施。该标准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个针对社区新冠肺炎防控的地方标准,填补了自治区空白。
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发挥社区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强化社区各项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头市物业管理处、包头市物业管理协会、内蒙古恒欣利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昆区前进道街道办事处青16号街坊居委会、青山区都兰社区等单位的相关人员成立专家组,迅速起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范 社区》地方标准讨论稿,广泛征求北京301所、自治区标准化院、部分大专院校等相关领域专家以及一线防控人员的意见,经过5次集中讨论修改及网上公示,对标准的相关内容再次进行了全面的完善和补充,最终经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现以非常时期、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发布试行该推荐性地方标准。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范 社区》推荐性地方标准参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相关文件及各地社区实践中积累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在已有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包头市防控实际,从组织机构、防控保障、疫情监测、应急处置、重点区域消毒、垃圾处理等方面进行了科学指引,为包头市社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推动建成疫情防控一线坚强堡垒。
该标准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个针对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地方标准,填补了自治区空白。标准实施后对我市社区提高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水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有积极的意义。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措施的调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可随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及时对该标准进行修订。
(记者:霍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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