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方可以看到我的影像吗?”
“说话听着清晰吗?网络是否卡顿?”、“好,请双方当事人保持通讯畅通,下面进行调解。”2月11日上午10:00,九原区法院金融法庭主审法官王芳携书记员坐在金融法庭内,通过视频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网络连线,完成本年度第一起互联网视频调解案件。这不仅是九原区法院的第一起互联网视频调解案件,也是包头市法院系统第一起互联网视频调解案件。
申请在线调解的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王某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向兴业银行贷款12万元,贷期界至,因无力偿还被诉至九原区法院。
调解过程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原被告双方通过手机登陆在线视频平台,以即时视频的方式进行实时连线,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实时在线对话,依法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开展法庭调查等,调解工作进展顺利。仅20分钟,原被告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在“云”端就解决12万元的金融借款纠纷。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通过在线平台端口即时查阅核对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记者:董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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