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广大居民: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带来的感染风险,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各项经办业务通知如下:
一、原定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2020年2月25日,现顺延缴费时间至4月25日。
二、办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公务员、离休干部和文革伤残人员、生育保险等医疗费用报销(因医疗费用票据有效期、参保居民缴费等受疫情影响, 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可顺延2个月。
三、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紧急类事项需办理,请先拨打电话咨询:0472-8427887、0472-8427686。
达茂旗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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