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4~16日,冷空气势力减弱,我市气温回升,相对湿度较大,地面风力微弱,以静稳形势为主,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不利,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为保护公众健康,减缓大气污染程度,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1月14日12时至1月16日12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IV级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期间,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各相关地区部门要按照《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禁露天焚烧。涉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要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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