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为跨盟市迁移户口的群众提供便利,2020年1月1日起,全区实行跨盟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一站式”办理适用对象为我区户籍居民,户口准迁和迁移信息通过网上流转,不再开具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一站式”办理实行前已办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的,仍按原规定执行。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群众可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移落户,落户申请、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为必备材料。符合拟迁入地落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且不需要调查核实的,最长10个工作日办结。需要调查核实的,最长15个工作日办结。
自治区外群众迁入我区的,暂时还不能实行“一站式”办理。
这是自治区公安厅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又一项便民举措。群众再不需要在迁入地和迁出地间往返奔波。按照每人300元的费用计算,每年节约社会成本约1500万元,同时也节约了时间成本。据测算,每年将有5万群众受益。(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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