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毛锴彦)去年以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通过上限处罚、停产整顿、“黑名单”惩戒等严管重罚执法措施,加大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将严格执法作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最重要手段。
从4月份开始,全区部署了为期4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精细化工、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硝化反应安全、特殊危险作业、化工企业检维修5个方面展开。特别是对排查出的8家涉及硝化反应工艺装置和生产、储存硝化物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排查治理隐患138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企业9290家次,排查整治隐患21104项。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至6个月。
针对基层执法效能低、处罚宽松软的问题,自治区安委会在12个盟市和部分旗县推行了示范式执法。主要做法是自治区派出专家和专业执法人员,通过随机执法组织周边地区安监执法人员、同类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观摩参与,对随机选取的企业进行“解剖式”检查,执法重点集中在企业基础管理,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作出处理。参加观摩的企业通过参与、比对,以被检查企业为标尺,主动自觉进行自查自改;盟市、旗县安监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观摩自治区的标准化执法,提升了法治和程序意识,起到了“检查一户、促进一片、用实际案例带动一批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提升”的作用。
同时,针对部分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失实的问题,自治区连续两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评价机构,对自治区实施许可的15家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客观评价,避免了由企业出资、评价机构走过场的问题出现。鄂尔多斯市还积极与国家级安全技术机构签订长期服务协议,定期对园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会诊,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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