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开幕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56人,符合法定人数。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波、吴团英、李荣禧、廉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李秉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列席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王波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李秉荣、李琪林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贾莉作的关于提请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议案的说明;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志明作的关于《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高山草甸草原保护条例》的说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明作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决定的说明、关于修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立法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关于废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条例》等5部单行条例的决定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李秉荣作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靳素平作的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记者 章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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