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
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
站在新起点践行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扎实做好我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
布小林出席
12月12日下午,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李纪恒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布小林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审议通过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区直部门“三定”规定,听取了2018年机构编制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工作安排汇报。
李纪恒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创新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和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长远性问题。
李纪恒强调,要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抓好自治区本级党政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加快推进各部门“三定”规定落实,压茬推进市县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机构改革工作,及时开展机构改革督察检查、总结验收,不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要在坚持总量控制的基础上,科学管理、精细管理、严格管理,切实用好现有编制资源,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完善自治区机构编制规章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要严格执行编制纪律,严肃查处各类违反编制纪律的行为。
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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