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内蒙古
布小林出席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晓冬)12月7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李纪恒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内蒙古,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布小林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听取了2018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安排的汇报。
李纪恒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职责定位和工作要求,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部署,是指导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大力度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
李纪恒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使命感紧迫感,以成立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为新起点,强化法治实施和法治监督,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要切实增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抓好宪法学习宣传、科学立法、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法治社会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等重点工作。要切实增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推动力和执行力,委员会要做好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各协调小组要推动委员会决定事项和部署要求在本领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督促、检查、推动,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及各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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