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给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为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舞台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制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对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对尚未有效落实的,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对自治区权限范围内已经过时的要及时修改、完善。要注重整合各类政策资源,改善政策执行方式,强化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有效性,发挥好政策的综合效应。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了解企业诉求,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促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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