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今年自治区政府按年度下拨资助资金共20676万元,19167名困难大学生受到资助,完成2018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作。
据了解,今年内蒙古共资助困难学生19167人,其中救助低保困难家庭学生1380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5202人、孤儿163人,涵盖全日制本科生9264人、全日制专科生9903人。根据今年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民政厅 扶贫办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意见》要求,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调整和改进资金发放机制和发放办法。对录取到普通高校且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孤儿的学生,由一次性资助3万元、4万元转变为本科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万元,专科每学年资助1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万元。
据悉,此次教育专项救助,有效解决了贫困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确保了每一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对进一步减少因学致贫困难家庭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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