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包头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包头新闻

我市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负面清单

为了促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我市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负面清单,涉及以下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将被列入负面清单: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校外培训机构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学科类培训内容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对学龄前儿童开展“小学化”学科(课程)教育,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培训时间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布置作业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或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的;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向社会公示,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不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退费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学科知识培训教师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外籍人员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举办选拔性考试,把培训学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等信息提供给中小学校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的。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负面清单作为机构年检、发布黑白名单的重要依据,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有负面清单所列违规培训行为,经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监管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单,年检为不合格,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或取缔,终止培训活动。

(记者 张群群)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注销须知 ×
我已阅读并同意注销须知
身份验证 ×
点击切换图像验证码
确定
确认注销 ×
注销账号后
请谨慎操作!
确认注销账号

登录黄河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