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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5-01-16 17:25:54
已转办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5-01-10 19:05:51
已转办 九原区委网信办 2025-01-16 17:25:54
已受理 九原区委网信办 2025-01-23 15:35:10
已回复 九原区委网信办 2025-01-23 15:36:37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九原区沙河街道核实,九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具体起火原因、火灾事故认定书已告知引起火灾的电动车车主;前期物业针对此次起火事件的受害者进行了登记,后续也会逐步按照名单对受害者及居民进行反馈。由于引发火灾的电动车车主年龄较大,已不记得当时进行电瓶更换的商家,车主家属表示年后处理,需要一些时间对赔偿方式进行商讨,暂时没有表明具体赔偿方案。目前社区正在跟进商讨赔偿事宜,后续如赔偿问题出现阻碍,社区也会引导受到损失的居民进行相关法律诉讼工作。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