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反馈给您:经核实,关于楼道里有垃圾和一楼楼道被围上锁放东西:工作人员已将楼道垃圾进行清理并沟通劝导上锁的住户限期进行拆除整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将会联合执法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关于小区外面底店往马路上泼水:工作人员在小微企业群里发布禁止倒水的通知,并到底店进行现场通知、填写承诺书;关于物业费明细公示:已粘贴上墙进行公示;关于是否可以投票更换物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公司事项,需由业主大会共同决定。按照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即可依法依规开展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