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与业主大会表决的专有面积不符,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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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荣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包头市九原区桐荷嘉苑业主委员会于2023年10月20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编号:WF(JY2023-Z078),与业主大会表决的专有面积不符,也未经桐荷嘉苑业委会过半数成员表决后签订,现合同总建筑面积249941.33平方米(市住建局已备案),选聘物业时总专有面积211917.8平方米。这样的操作是否合规?请相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已回复 九原区委网信办

已审核    2025-01-02 16:37:33

已转办  九原区委网信办  2025-01-02 16:37:33

已受理  九原区委网信办  2025-01-09 15:43:02

已回复  九原区委网信办  2025-01-09 15:43:24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九原区委网信办 2025-01-09 15:43:24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九原区沙河街道、住建局核实,桐荷嘉苑小区由居民居住区和桐荷鲜品汇(农贸市场)两部分组成,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桐荷鲜品汇已多年不运营,处于停业状态。引进物业服务公司时,多层、高层、附属商业建筑面积数据均是从包头市物业管理处调取;桐荷鲜品汇(农贸市场)的数据是从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调取的数据中有108户已售摊位的网签信息。在召开业主大会核算面积时,经街道、社区和业委会协商同意,考虑桐荷鲜品汇多年不运营的实际情况,将调取的108户已售摊位的面积纳入专有面积中,未将其他空置摊位的面积纳入专用总面积中。如在后期桐荷鲜品汇(农贸市场)重新启动,则由物业公司与实际经营方商讨具体收费及管理方案,目前物业服务公司也不收取桐荷鲜品汇商户的物业服务费。因此召开业主大会时采用的数据来源是从主管部门调取的,核减了桐荷鲜品汇(农贸市场)空置摊位的数据。您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撤销原业主大会的决议。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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