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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12-30 09:02:29
已转办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2024-12-30 09:02:29
已受理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2024-12-30 09:08:30
已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2025-01-03 09:04:53
亲爱的网民朋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选派辖区内税务人员进行处理。经工作人员与纳税人联系后,向纳税人作出如下政策解释 :根据咨询人电话回访信息,该底店为拆迁安置底店,新办理房本登记需要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2.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3.平面图、宗地图原件4.购房发票原件5.安置房提供安置合同原件。由东河区税务局驻东河区不动产受理大厅的税务工作人员办理税务事项。地址:东河区西脑包大街西口(住建风景),公交10路车骨科医院站牌下车路北即到。联系电话:262466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