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市于2021年4月发布的《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申请住房补贴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2021年3月3日起,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除外)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2)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工作地区、单位未提供住房;未享受过“大学生集聚计划”住房优惠政策;未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如您已购房,不满足申请租房补贴条件。购房补贴要求“双一流”硕士以上学历可以申请。
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已于12月24日上午通过电话将以上情况告知您。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咨询电话:0472-516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