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民朋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选派辖区内税务人员进行处理。经工作人员与纳税人联系后,向纳税人作出如下政策解释: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交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根据上述文件,您若在2024年12月1日前尚未申报交纳契税,可根据您家庭购买房屋情况按照规定适申请契税优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