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反馈给您:经核实,万泉佳苑D区房屋已出质保期(2016年投入使用),需修缮屋顶或墙体开裂并按规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因该小区属于复建安置房,且安置时未收取过房屋维修基金,待万泉佳苑D区办理产权证时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后,业主可按照《包头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由物业所在地,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公告的形式征求业主意见,公告日期不少于七日的申请完成后,方可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对漏雨房屋进行维修。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