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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10-14 09:33:12
已转办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2024-10-14 09:33:12
已受理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2024-10-15 08:33:06
已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2024-10-18 11:25:34
亲爱的网民朋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选派辖区内税务人员进行处理。经工作人员与纳税人联系后,向纳税人作出如下政策解释 :根据咨询人电话回访信息,该底店为拆迁安置底店,办理权属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印花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