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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10-08 15:30:09
已转办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10-08 15:30:09
已受理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10-11 17:32:59
已回复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10-14 15:23:09
亲爱的网友:您办理了医保“家庭个人账户共济”后,才可以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里的资金,缴纳居民个人医疗保险费。办理“家庭个人账户共济”的流程,具体为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包头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各医疗机构门诊大厅、医保窗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线下办理。
办理“家庭个人账户共济”后,可通过拨打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热线电话线上办理缴费业务,也可以到就近的旗县区医保经办窗口线下办理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