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增加共享单车运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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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增加共享单车运营范围。增设停车点在原110国道驾驶证科目二第七考场金昌驾校,同段路还有弘鹏驾校,有些偏远出行不便,考生有很大需求,望能予以协调解决。
已回复 昆都仑区委办公室

已审核    2024-05-22 16:13:27

已转办  昆都仑区委办公室  2024-05-21 09:13:10

已转办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2024-05-21 15:16:08

已受理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2024-05-22 16:07:03

已转办  昆都仑区委办公室  2024-05-22 16:13:27

已受理  昆都仑区委办公室  2024-05-31 08:22:20

已回复  昆都仑区委办公室  2024-06-13 15:19:36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2024-05-22 16:07:32
尊敬的市民,您好!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您好,感谢您关注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包头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共享单车问题已下放至各区,建议联系区属执法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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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昆都仑区委办公室 2024-06-13 15:19:36
尊敬的市民,您好!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昆北街道办事处核实,110国道不属于运营区内,基于各单车公司在主城区的车辆投放有一定数量要求,无法满足扩展运营该区域,所以无法投车。因运力有限,运维车辆很难进行维护,无法保证运维作业效率。后期各运营公司将进行实地考察及调研,完善其他没有覆盖区域。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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