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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5-20 09:04:52
已转办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5-20 09:04:52
已受理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5-20 14:41:24
已回复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5-20 14:42:55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青山区青山枫景小区由包头市青山住房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购买商品房的,需开发企业先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办理完毕后购房业主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分户产权)。不动产登记遵循依申请登记的原则,具体办理进展您可向开发企业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