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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4-29 15:07:10
已转办 九原区委办公室 2024-04-29 15:07:10
已受理 九原区委办公室 2024-05-07 17:46:19
已回复 九原区委办公室 2024-05-24 15:03:50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区执法局核实了解,执法人员已对其进行劝离取缔,并现场宣讲教育,要求摊主遵守《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禁止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加工作业、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如下次再发现占道经营行为,将依法暂扣其洗车工具。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