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蒙古马精神·致敬榜样|斯琴花:未检工作不怕做得多 只怕做得不够
2024-09-07

近日,聚焦未检检察官的电视剧《九部的检察官》播出,向大众展示了未检检察官在司法办案、帮扶救助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等方面用心呵护、以爱浇灌未成年人的故事。在包头,也有这样一群“九部的检察官”们,斯琴花便是其中的一员。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未检案件的特殊性就在于涉案人员不是涉罪未成年人就是被害未成年人,对每一个家庭都有重大影响。多年的未检工作实践让斯琴花深知肩负的这份责任,也总结出了经验,她说:“在办案中涉及未成年人要做的工作就不仅仅是办案,还要进行家庭指导、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努力呵护他们健康成长。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仅要走到他们的身边,更要走进他们的心里。”

斯琴花2018年与未检工作结缘。工作6年,说长,对一个未检人来说不算长;说短,回顾每一个为未成年人操心的挑灯之夜,6年也不算短。斯琴花回忆起每一个“难熬”的时候,“护花”目标也越来越清晰笃定。

“阿姨,我要开学了,学的电子机械专业,学一门技术毕业后好就业。没有您我也没机会继续读书,真的很感谢您!”不久前,斯琴花收到了来自小伟(化名)的问候,看他一切都好,斯琴花甚是欣慰。

2023年,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小伟因逞强冲动实施了犯罪,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初衷,斯琴花在办理案件期间,尽其所能帮助、教育小伟,沟通双方。因小伟悔罪态度好,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得到了被害人谅解,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未检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在一念之间,不能只看到案件,更多的是在办案中关注到每一个孩子的需要,用爱和专业帮助他们回归到正常生活。”在她看来,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要尽可能避免给未成年人贴上犯罪“标签”。

2018年,“哈乐米吉”未检工作室成立,蒙语寓意“呵护、关爱”。作为这一未检品牌的“领头雁”,斯琴花一直与“哈乐米吉”未检工作室成员们通过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式,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最大限度保护、救助、关爱未成年被害人,努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更加健康温暖的社会环境。

身为未检检察官的她,一直在“跨界”。回顾一路走来的路程,斯琴花说:“未检人,有很多身份。我们不仅仅是国家公诉人,也是孩子权益的守护人,要竭尽所能把每一个角色都做好。”

跨界成为“老师”,斯琴花是达茂旗百灵庙镇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经常带领“哈乐米吉”的检察官们深入学校、乡镇,开展双语普法送基层活动,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种子”,护航孩子们向阳而生、茁壮成长。对此,斯琴花表示:“只要我们的普法起到一点点的预防作用,我们的工作就是有效果的,就是值得的,把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才是对孩子最好的保护。”

多年来,斯琴花始终坚持做好“小”事、办好“小”案,把未成年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努力让公平正义在一件件案件中实现。

胸前的检徽,不只代表公正的法律,还代表着人性的温情、人间的大爱。斯琴花还常常扮演“调解员”的角色,为一些女性和未成年人所面临的困境操心,“我们还能为他们做些什么?”事实证明,她所做的一点都不少:积极争取司法救助金;协调就业服务管理部门,为“母亲”们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帮助寻找较稳定的工作;对接学校、社工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

坚守初心,她是从检为民、矢志不渝的新时代司法人;传递爱心,她是奔走在边疆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基层双语普法人;彰显大爱,她是果敢与细腻兼备、练就一身过硬本领的“爱心阿姨”。她用十五年时间,从一名懵懂的检察院新人成长为一名勇于担当的员额检察官,并先后荣获“优秀妇女维权卫士”“优秀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最美干警”等荣誉,在情与法的框架内,努力践行着一名检察官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刘晓婷;编辑:吴存德;校对:王荻;一审:张飞;二审:贾星慧、王国秀;三审:王睿)

责任编辑: 吴存德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包融媒)”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单位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鉴于本网发布的部分图文、视频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著作权人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及时处理。(电话:0472-2518515)

请先登录 后发表评论~
发布